安徽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多级协同管理机制。省级层面由省教育厅统筹领导,其下属相关处室负责政策制定、招生计划编制等核心工作;具体执行层面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(以下简称省考试院)牵头,承担报名组织、考生信息采集、指导院校命题考务、录取数据备案及信息发布等任务。
各招生本科院校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由院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,全面负责招生章程制定、考试方案设计、考生资格审核、命题考试评卷、录取实施、招生宣传规范及违规处理等全流程工作。值得注意的是,设有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的院校需同步做好本校考生的宣传动员、报名资格初审,并配合招生院校完成后续考试录取相关事宜。
报考安徽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两类身份要求:其一为省属普通高校(含经批准举办普通高职教育的成人高校)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;其二为安徽省高校毕业且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学历的退役士兵群体。这一规定既覆盖了常规应届毕业生,也为退役士兵提供了学历提升通道,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。
招生院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章程编制与备案流程。具体而言,各院校需将电子版招生章程(PDF格式)报送至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,由省考试院联合教育厅相关处室(发展规划处、高教处、民办教育处、学生处)进行审核备案。仅通过审核备案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。
章程内容需涵盖多项关键信息:专业招生计划(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)、高职阶段专业报考要求、考试时间节点、考试范围界定、考试实施办法、录取规则说明、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及录取方式、专业联合培养属性与培养点名称、录取过程中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与程序、外校生源调剂规则与程序等。这些信息的明确公示,有助于考生全面了解目标院校的招生政策。
报名时段通常设置为特定周期(具体时间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),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。报名资格审核分为初审与复审两个阶段:设有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的院校负责初审,安排专人核查考生报考资格,明确不符合条件的情形(如无法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),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工作;招生院校则承担复审职责,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复审,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及时通知本人并同步报备省考试院。
考试采用“2门公共课(各150分)+2门专业课(各150分)”的测试模式。公共课按文理科区分:文科为“大学语文+英语”,理科为“高等数学+英语”;专业课则为高职(专科)阶段所学专业课程。值得关注的是,各高校可自主选择是否开展公共课联考,若实行联考需严格遵循“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评分标准”的“三统一”原则。自特定年份起(具体以政策调整为准),公共课将由省考试院组织统考,专业课仍由高校自主或联合命题并实施考试。
考试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(如疫情防控形势)动态调整,具体安排以招生院校正式公布的通知为准。考生需密切关注目标院校官网或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,确保及时获取考试时间变动通知。
考点选址需满足通风、卫生、疏散便利等条件,优先选用标准化考场或配备实时视频录像的教室。为降低人员密度,考点应尽可能增设考场并扩大考生座位间距。同时,每个考点需设置2个及以上备用考场,并配备充足的备用工作人员。考试期间,考场需保持门窗开启通风,每场考试结束后错时分批疏散考生,并按疫情防控规范对考场进行全面消毒。
考点现场布置需突出规范性与引导性:大门前悬挂醒目标语横幅,内容包含鼓励考生与警示舞弊的双重信息;入口处设置考点宣传板,公示《考点示意图》《考试科目时间表》《考场规则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关键信息,帮助考生快速熟悉考场环境。
考试期间,各考点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考务组、纪检组、保卫组、后勤组、医疗防控组等职能机构,分别负责考务管理、考试监督、安全保卫、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等工作。监考人员需选拔身体健康、作风正派、业务熟练的教师担任,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教师(其中1-2名为女性)。特别强调,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及教师,不得参与考试相关工作。